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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全市消防整治今起电动车楼道口充电罚500元

2018-09-26 09:04:59 来源:浔阳晚报 【 浏览字号:

    喜欢在楼道口停放电动车或给电动车充电的市民注意啦,从本月起不能再这样做了,否则将面临最高500元的罚款。昨日,浔阳晚报记者从市公安消防支队获悉,新修订的《江西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近日发布,并从本月起正式实施。此外,九江市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将联手对全市电动车消防安全开展整治行动,行动将持续到年底。

    记者看了《条例》后发现,其中新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四条。该条第二项对电动车消防安全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下)。需要说明的是,《条例》还新增第八十八条,明确了与第五十四条相对应的法律责任(如下)。

    《条例》中对电动车消防安全的规定

    《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对电动车消防安全作出了明确规定

    1.停放电动自行车较多的单位和居住小区,应当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很多人习惯把电动车停在楼道里充电,一旦起火,楼道里高温、充满毒烟,人基本上是冲不出去的。即便电动车没起火,楼内别的地方起火了,它也是你逃生路上的“绊脚石”。所以,“楼道停放电动车,夺命只需100秒”并不是危言耸听!

    2.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据统计,超过50%的电动车火灾都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致人死亡的绝大多数在夜里。这个时间段人都睡着了,即使发现了,往往也晚了。古代战场上常把“月黑风高夜”,当做“杀人放火天”,就是因为夜晚火灾最出其不意,最容易导致伤亡。所以,管理人员夜间巡逻要打起精神,不能若无其事睡大觉!

    3.不得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电动车的塑料外壳在燃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一般人承受不了几口就倒了。如果是在楼梯间,会形成“烟囱效应”,整幢楼很快就会陷入毒烟密布的状态,逃生通道成了“地狱之门”。所以,别再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充电!毕竟,邻居是无辜的。

    第八十八条明确的与第五十四条相对应的法律责任

    1.违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具备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条件的管理单位或者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者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违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九江消防提醒市民:罚款事小,起火害人事大,为了自己,也为了邻居,请做到不在楼内充电,从我做起,从今天做起。

    此外,为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九江市安委会已于近期印发《九江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于日前正式实施,电动车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将持续到年底。整治期间,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将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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