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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储备土地违规融资新增超700亿元 自然资源部下令整肃

2019-01-28 09:40:51 来源:中国经营网 【 浏览字号:

尽管已经被中央政府命令叫停两年有余,但是地方政府以收储的储备土地抵押融资的情况,却仍未禁绝,在叫停的两年多时间中,全国范围内,仍有新增以储备土地抵押进行融资的情况,总额度甚至超过700亿元。

对此,自然资源部日前已经下发通知,要求严禁以新增政府储备土地为抵押进行融资,并且加快存量储备土地抵押融资的解押工作。同时,也严禁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这一通知,已经传达到各省厅一级。

此举既有规范地方政府融资行为之意,又有加快化解“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进度、科学有效组织土地供应的作用。而按照自然资源部的要求,土地储备状况将纳入地方政府向同级人大报告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之中。

新增716亿元

“部里面对这个数据也很重视,我们看到总数也有点意外,毕竟已经叫停两年多时间了。”1月23日,东部某省自然资源厅的一位内部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自然资源部近日以适当形式,在全国自然资源系统内部通报了2016年1月以来,全国范围内新增的政府以储备土地抵押融资的概要情况。

自然资源部采用的数据,来源于《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自然资发〔2018〕66号)(以下简称66号文件)。66号文件显示,“2016年1月1日后违规以储备土地抵押融资,涉及金额716.18亿元”。

2016年,财政部下发4号文件,即《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4号文件),对地方政府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使用问题进行规范。4号文件提出,2016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

“4号文件主要的意思是,土地储备机构不得在预算之外违法违规举借债务,实际上是对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的一种规范,但是,这种行为目前来看,在2016年1月以后,并未完全停止,仍然有新增的情况。”前述东部某省自然资源厅人士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66号文件所统计的数据,目前还不包括2018年下半年的数据与信息。这引发了作为全国土地资源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的高度重视,在下发给地方政府的通知中,自然资源部使用了“坚决杜绝以政府储备土地违规抵押融资”的表述。

目前,该通知已经下发到地方自然资源职能部门以及派驻各地的自然资源督察局。

自然资源督察局的前身,是土地督察局。目前自然资源督察系统,以垂直方式管理运行,其人员开支、工作经费等均由中央财政拨付。这一通知的下发方式,意味着自然资源督察局将对该项工作进行监督,并有权在必要时发起督察。

何以难“禁”

土地储备制度是在国有建设用地全面实施招拍挂制度的同时,建立起的一套土地整理、收储制度。其基本的运行方式是,由政府或合法委托的企业实体,对土地进行一级开发,达到收储标准后,收归土地储备,再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发展规划等,确定用途、规划指标等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向市场出让。

“收储的过程其实是比较复杂的,涉及征地拆迁、基础设施施工等,核心问题是钱的问题。”一位地方土地储备职能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完全按照合规的方式进行,那么,这些资金就只能来源于财政预算内的资金,但这部分资金毕竟相对有限。

目前,全国各地虽然情况不同,但各地方一般均设有土地储备中心或类似机构,一般为事业单位性质,基本为全额拨付的事业单位。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能作为贷款主体进行贷款融资行为,所以,从法律层面上,土地储备机构不具备贷款融资的资质。

一位国有大行高管告诉记者,土地储备机构在财务上实际上是采用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土地出让收入在进入土地储备中心账户后,最终的去向在于财政账户。因此,如果银行向其发放贷款,那么还款来源的资金,从银行的风控角度而言,将难以得到保障。所以,从技术层面上,银行也无法对土地储备机构进行贷款或者融资。

 “但是,如果只靠预算内资金进行土地整理,那么土地整理的速度、土地出让的速度,都将受到影响,所以,一些地方政府就采用把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一些国有企业或者平台性质的公司的方式,由这些国有企业或平台公司出面融资,从而充裕资金,加快收储速度,从银行角度而言,并非不知情,但是在地方,有时是地方政府出面协调,所以,就出现了在2016年1月以后,仍有储备土地抵押融资的情况。”该国有大行高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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