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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关注】公房过户要缴税费270元/㎡,是否合理?

2019-06-25 21:03:59 来源:住在九江网 【 浏览字号:

近日,有网友在某论坛留言称公房过户缴纳的税费过高,置疑相关单位乱收费。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网友称:我因为没有住房,我姑姑把她名下承租的直管公房给我住,去住建局办理变更承租人的业务,住建局要收我270元一个平米的更名费,270一个平米比商品房过户交的税费还高几倍。同样位置和年限的商品房才卖6000一平米,过户交契税也就60元一平米,请问九江市住建局收费有什么依据,国家还在减费降税,九江住建局还在乱收费,高收费,有人管吗?

关于网友提出直管公房有偿转让收费问题,九江市房地产公司感谢网友对我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并作出了相应的回复:

公房过户实际上是直管公房使用权有偿转让,指直管公房承租人征得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意,将自己承租的直管公房使用权按规定程序一次性以经济补偿的方式有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九江市直管公房有偿转让补偿费用的收费标准是经九江市物价局批准后执行的。

目前执行的是九江市房产管理局和九江市物价局联合下发九房字【2010】58号《九江市直管公房使用权有偿转让暂行办法》文件:“直管公房产权人按双方转让成交价(不含装修费用)的15%向转让人收取直管公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补偿费,用于弥补直管公房维修经费的不足和加强直管公房转让市场管理正常费用的补贴…”。

直管公房有偿转让补偿费是按照房屋的地段、年代因素来确定补偿费价格。死亡更名、离异变更免收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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