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在九江网 全国楼市正文

石家庄高新区发布购房提示!理性购房!

2019-06-26 09:21:15 来源:中国网地产 【 浏览字号:

6月24日,高新区管委会发布了《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关于购房时的温馨提示》。提示显示:为保障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提示广大群众,在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要加强风险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时注意事项

(一)购房前应认真查看商品房项目“五证”信息。商品房“五证”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大证)。“五证”信息可在正规开放的售楼部内进行查看,或咨询高新区行政服务局进行了解。对“五证”不全的房产不要购买。购买“五证”不全的房产易造成不能交房、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不良后果,存在极大风险。

(二)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大证)的房屋,不要购买,不要以认购、预订、排号、VIP卡等形式支付定金、预付款性质的任何费用。

(三)应注意查看所购房产是否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范围内,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限制情况。

(四)不要购买还没有取得《不动产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尤其是没有完成征收或正在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房号),甚至是还没有建设的房屋(房号),此类房屋风险极大,可向公安机关举报。

(五)城市居民不要购买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些房屋不属于商品房,有些项目承诺办理的“乡产权”、“小产权”,都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

(六)应慎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仔细阅读、充分沟通、完整理解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对承诺事项和内容要求应写入购房合同,写入合同的承诺和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七)注意保存楼盘宣传资料、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凭证,一旦发生纠纷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八)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属于市场行为,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如果购买“五证”不全的房屋,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应当遵照市场规则依法解决。

二、购买二手住房时注意事项

(一)审慎选择中介公司,应选择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在高新区房产管理中心备案的房地产经纪公司,优先选择社会信誉优良、服务流程规范的经纪公司。

(二)认真核对房屋信息,确定卖方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一致,是否存在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况,是否属于保障房、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等。

(三)规范交易合同签订,使用合同示范文本,防范一房多卖等行为。要按照真实成交价格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要为节省税费而签订阴阳合同,增加交易风险。

三、切勿盲目跟风,坚持理性购房

建议市民群众不要恐慌性购房,不要轻信、参与、传播各类炒房活动,应根据需要理性购房,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住在九江网官方微信
重要提示:
1、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示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2、凡本网注明“来源:住在九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住在九江网,欢迎转载。但应注明“来源:住在九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4、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