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在九江网 本地资讯正文

速申请!九江城区非住宅类公房租金减免开始受理

2020-05-09 09:44:11 来源:九江报业融媒 【 浏览字号:

4月21日,九江报业融媒平台报道《九江企业减租的适用对象具体有哪些?》一文中,所涉及的大中路步行街门面属于直管公房非住宅性质的门面,暂时不在减免范围之列,备受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关注。随后,记者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部分承租户申请减免租金的诉求,引起职能部门的重视。

5月7日,记者从九江市房地产公司获悉,根据4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贯彻落实“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的精神,该公司出台《九江市房地产公司疫情期间减免非住宅类经营用房租金的公告》。

据了解,此次减免对象为已与九江市房地产公司签约的非住宅类经营用房承租户(含直管公房非住宅类经营用房和保障房小区配套经营用房);减免2-4月份租金,已预缴的租金自动往后顺延。申请受理时间从5月8日开始,截止时间2020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此次受惠直管公房非住宅930余处,月租金120余万元,预计减免金额370余万元;受惠保障房配套经营门面390余处,月租金约50余万元,可减免租金约160余万元。


住在九江网官方微信
重要提示:
1、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示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2、凡本网注明“来源:住在九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住在九江网,欢迎转载。但应注明“来源:住在九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4、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