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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九江市各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出炉……

2024-03-13 15:28:00 来源: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 【 浏览字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九江市瑞昌市等10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修水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着力建设九江市域副中心、赣西北重要生态屏障、江西省历史文化名城、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园林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修水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896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1.57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917.70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55.25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69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区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推动城乡融合,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优化开发区布局,保障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韧性安全的现代化城市。彰显赣西北山水城市的地域特色,明确组团式城市的魅力修水建设要求。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修河一河两岸区域风貌管控引导。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九江市瑞昌市等10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武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武宁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着力建设成为长江中游重要的生态节点、运动康养休闲旅游目的地、绿色光电产业基地、以山水为特色的宜居宜业美丽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武宁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487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2.57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53.31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45.60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74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优化农业发展空间,重点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严格幕阜山、九岭山等生态空间管控,统筹柘林湖、修河等流域保护修复,恢复与重建典型湿地植被、重要物种及其生境。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协同推进长江中游重要城市建设。合理优化开发区布局,保障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强化开发强度和风貌管控引导,加强特色空间塑造。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武宁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瑞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九江市瑞昌市等10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瑞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瑞昌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我省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部署,打造九江市域副中心、赣北港口工贸城市、美丽宜居的生态园林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瑞昌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77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580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46.8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63.67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925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优化沿江沿湖港口岸线利用和工业园区空间布局,严格管控化工园区,建设美丽长江岸线瑞昌段。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立足区域资源禀赋,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从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以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保护共治共管、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等方面进行了统筹安排。重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业发展区建设;加强长江生态空间管控,强化赤湖、乌石河等重要河湖湿地保护与治理,筑牢邓家山、大德山-青山等生态屏障;促进中心城区集聚能力提升,加快主城区与滨江港区相向发展,引导市域城镇高质量有序发展。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沿江、环山、临湖地区风貌管控引导。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瑞昌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都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九江市瑞昌市等10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都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都昌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着力打造九江市域副中心、鄱阳湖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基地、宜居宜业的美丽滨湖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都昌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5.518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1.521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856.71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39.16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58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强化鄱阳湖水生态修复。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落实鄱阳湖生态保护与鄱阳湖平原粮食生产职责。保障粮食生产、推动“两山”转化,高标准建设鄱阳湖特色农产品和旅游基地,严格生态空间管控,统筹湿地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恢复与重建典型湿地植被、重要物种及其生境。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积极融入九江市与南昌都市圈发展格局,打造九江市域副中心城市与南昌都市圈绿色产业基地。发挥县城作为新型城镇化重要载体作用,推动城乡融合,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合理优化开发区布局,保障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开发强度和风貌管控引导,注重特色空间塑造。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都昌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九江市瑞昌市等10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湖口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湖口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着力建设江西省沿江先进制造业和能源物流基地、滨湖生态旅游城市、九江都市一体化协调发展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湖口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8.224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5.431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8.7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49.04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76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管控化工园区。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区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保障农业生产空间,重点推进鄱阳湖平原农产品主产区保护。筑牢生态保护空间,加强长江、鄱阳湖等水域空间保护,严守武山、雁列山等生态屏障。统筹城镇发展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提升中心城区集聚能力,优化沿江产业布局。推动城乡融合,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韧性安全的现代化城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入发掘长江文化的时代价值。围绕石钟山,全力打造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彰显“江湖两色石钟千年”地域特色,打造全域旅游特色空间。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长江、鄱阳湖沿岸地区开发强度和风貌管控引导。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湖口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彭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九江市瑞昌市等10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彭泽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彭泽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和我省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部署,打造江西省临港产业集聚地、赣北文旅融合区、生态宜居滨江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彭泽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4.308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1.100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65.82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43.16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735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城镇开发边界管理,注重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优化沿江沿湖港口岸线利用和工业园区空间布局,严格管控化工园区,建设美丽长江岸线彭泽段。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立足区域资源禀赋,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从农业、生态、城镇空间以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保护共治共管、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等方面进行了统筹安排。加强沿江沿湖重要农产品生产功能区保护,重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农业发展;加强长江生态空间管控,强化方湖、太泊湖等重要河湖水系的保育与治理,筑牢桃红岭等生态屏障;促进中心城区集聚能力提升,推动沿江一体化发展,优化沿江城镇和产业空间布局,引导县域城镇有序发展。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沿江、沿湖、环山地区风貌管控引导。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彭泽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永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九江市瑞昌市等10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永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永修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赣江新区和我省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部署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着力打造鄱阳湖国际候鸟旅游目的地、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县、以有机硅为特色的先进制造业产业基地、南昌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永修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2.988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594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07.3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61.95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22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严格落实长江大保护要求,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严格管控化工园区。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保障农业生产空间,重点推进鄱阳湖平原农产品主产区保护。筑牢生态保护空间,加强鄱阳湖、修河、柘林湖等水域空间保护,严守云居山等生态屏障。统筹城镇发展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提升中心城区集聚能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城乡融合,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韧性安全的现代化城市。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好地域文化;完善城乡风貌管控引导,加强沿河、临湖等特色空间塑造。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修河沿岸地区风貌管控引导。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永修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德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九江市瑞昌市等10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德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德安县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度融入南昌都市圈,着力建设成为南昌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传统家风文化传承高地、现代轻纺和装备制造业基地、宜居宜业园林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德安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947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312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2.33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31.71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19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优化农业发展空间,重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严格生态空间管控,构筑幕阜山和曹台堆、道岩山绿色生态屏障,统筹博阳河流域保护修复,提高全域生态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南昌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建设。合理优化开发区布局,保障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开发强度和风貌管控引导,注重特色空间塑造。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德安县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共青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九江市瑞昌市等10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共青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共青城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度融入南昌都市圈,着力建设成为全国青年创业基地、南昌都市圈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区、鄱阳湖畔科教创新高地、美丽宜居公园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共青城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080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034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4.8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56.04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23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优化农业发展空间,重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严格生态空间管控,统筹博阳河、南湖等流域保护修复,提高全域生态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加快融入南昌都市圈。合理优化高新园区布局,保障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开发强度和风貌管控引导,注重特色空间塑造。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共青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九江市瑞昌市等10个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4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庐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庐山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度融入南昌都市圈,着力建设成为国际知名风景旅游胜地、全国山水休闲度假目的地、江西省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名山大湖间的诗画田园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庐山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584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480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4.00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31.13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27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区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优化农业发展空间,重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严格生态空间管控,构筑庐山绿色生态屏障,统筹鄱阳湖等江河湖泊保护修复,提高全域生态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积极融入九江中心城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区。保障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开发强度和风貌管控引导,注重特色空间塑造。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庐山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柴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九江市濂溪区、柴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柴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柴桑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全面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南昌都市圈,着力建设成为赣北地区交通物流枢纽、以文化旅游和先进制造业为主的城市综合功能区、滨江环山城乡融合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柴桑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5.4005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7.712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6.40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121.42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38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定位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优化农业发展空间,重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严格生态空间管控,构筑庐山、株岭山-岷山绿色生态屏障,统筹长江、赛城湖等流域保护修复,提高全域生态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南昌都市圈和九江中心城区建设。合理优化开发区布局,保障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开发强度和风貌管控引导,注重特色空间塑造。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柴桑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濂溪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九江市濂溪区、柴桑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请示》(九府文〔2023〕7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濂溪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濂溪区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全面融入长江中游城市群和南昌都市圈,着力建设数字智慧科技创新基地,以先进制造业和教育科研为主的城市综合功能区,环庐山文旅融合示范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濂溪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721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31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5.48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在100.07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85亿立方米。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发挥区域比较优势,落实主体功能区要求,完善差别化支持政策。优化农业空间布局,重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严格生态空间管控,构筑庐山绿色生态屏障,统筹长江、鄱阳湖等江河湖泊保护修复,提高全域生态质量,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协同推进南昌都市圈和九江中心城区建设。保障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发展空间,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镇生态宜居、绿色发展。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不断提升城乡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统筹布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均衡配置公共绿地和开敞空间,合理安排居住用地,推进社区生活圈建设。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和紫线管控,统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提高城市安全韧性。稳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总体城市设计指引,强化开发强度和风貌管控引导,注重特色空间塑造。健全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强化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分区分类优化村庄布局,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组织完成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林业等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冲突,合理优化空间布局。《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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