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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第二督导组转办意见建议的回复

2015-01-15 09:16:16 【 浏览字号:

省委第二督导组:

    针对贵组转来的两项有关民生方面的意见建议(2014年12月17日,市委第三巡回督导组转来市政府转市建设规划局整改任务清单),我局高度重视,当天即派专人前往现场了解查看,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1、建议修建2个地下通道①从长虹大道到金凤路建地下通道;②交通指挥中心到青年路建地下通道。

    整改落实情况:该两处建设地下通道受客观因素限制,暂不具备修建的条件。一方面,由于道路的宽度不够,地下通道仅能解决道路直行方向的交通问题,但右拐、左转的道路交通组织问题无法解决,条件不允许;另一方面,道路交叉口周边的建设基本定局,如要建设地下通道需花费巨大的拆迁代价。今后该片区如进行旧城改造,市政府将统筹考虑建设地下道通事宜。

    2、濂溪路34号、庾亮南路27号没有路灯,建议市政公司安装。

    整改落实情况:濂溪路34号和庾亮南路27号这两处路灯在今年小巷路灯安装时,社区并未提出申请,经现场勘查,濂溪路34号是进入该商住楼楼道门口的一盏灯,庾亮南路27号是进入私家过道的一盏灯,按理此两处灯应属小区物业或住户自行安装,但我局本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的宗旨,已安排下属市政设施管理局在此两处地点安装了路灯。

附件:

    濂溪路34号路灯图片、庾亮南路27号路灯图片

濂溪路34号路灯图片1

濂溪路34号路灯图片2

庾亮南路27号路灯图片1

庾亮南路27号路灯图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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