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住在九江网 全国楼市正文

明年起买房改房要缴1%土地出让金

2016-12-05 15:11:42 来源:中国江西网 【 浏览字号:

    中国江西网讯 近日,南昌市政府出台《南昌市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不动产登记暂行办法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由购房人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屋成交价格参照税务部门计征契税时计税价格确定,明年1月1日起执行。这意味着从明年开始,购买国有土地上的二手房,购房者要多缴纳一个点的土地出让金。

    为何要缴?

    划拨土地上住房未缴土地出让金

    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转让,为何要由购房人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记者采访南昌多家地产中介了解到,实行不动产登记后,土地证与房产证合一,而划拨国有土地上城镇住房如公房等,是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因此,这类房产必须补缴土地款才能交易。

    有何影响?

    房改房等二手房交易成本会提高

    “这其实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也可以防止有人通过这类房产大量获益。”南昌一家知名地产中介经理戴先生认为。

    戴先生表示,南昌新城区的商品房很少是在划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划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公房、房改房等在老城区居多,而老城区一般地理位置都不错,所以较为抢手,出售时价格要比新城区的贵不少。对于购买房改房、公房等二手房购房者来说,按房屋成交价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交易成本会有所提高。

    可以咋做?

    抓紧时间交易 可以减少缴税

    戴先生说,新政实行后,假如有人想在老城区购买一套公房,购买者办理不动产证时,除了要交契税外,还需交纳1%的土地出让金。“如一套90平方米的公房,要转让或者是非继承关系过户,假设房屋成交价格是10000元/㎡,那么购房者需要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是9000元。”

    为此,戴先生建议,置业者可以抓紧时间交易,尽量在明年1月1日前完成划拨国有土地上的城镇住房转让。 

住在九江网官方微信
重要提示:
1、本页面内容,旨在为满足广大用户的信息需求而采集提供,并非广告服务性信息。页面所载内容不代表本网站之观点或意见,仅供用户参考和借鉴,最终以开发商实际公示为准。商品房预售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用户在购房时需慎重查验开发商的证件信息。本页面所提到房屋面积如无特别标示,均指建筑面积。
2、凡本网注明“来源:住在九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住在九江网,欢迎转载。但应注明“来源:住在九江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4、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推荐楼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