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时间 |
地块编号 |
土地性质 | 区域 |
地块位置 |
---|---|---|---|---|
16401888002021-12-07 | DGD2021034号 | 住宅用地 | 开发区 | 九江经开区兴城南大道以东、安福路以西、顺兴路以北 |
容积率 | 成交面积 | 楼面价 | 成交价 | 成交单位 |
---|---|---|---|---|
1.50 | 105490.80平方米 | 3000.00 | 47470.86 | 九江瑞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商业、城镇住宅用地(商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例2%)
1、需建设12个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10亩,建筑面积不小于4300㎡。
2、需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菜场,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含社区服务站、文化活动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3、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大于54米(不含屋顶造型和坡屋顶高度),地块内拟建相邻住宅禁止设置“高低配”。
4、要求该地块内设置一条连接兴城大道与安福路的通道(宽度为15米),具体线型和位置可根据规划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该通道面积可列入容积率等技术指标核算。该通道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并对外开敞。
5、要求商业集中布置,不得布置沿街小商铺和“服务型公寓”。
上述配套设施均须与主体建筑(其中幼儿园须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