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时间 |
地块编号 |
土地性质 | 区域 |
地块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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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01888002021-12-07 | DGD2021035号 | 住宅用地 | 开发区 | 九江经开区兴城南大道以东、顺兴路以南、安福路以西 |
容积率 | 成交面积 | 楼面价 | 成交价 | 成交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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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65432.40平方米 | 3200.00 | 31407.55 | 九江瑞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建筑高度原则上不大于54米(不含屋顶造型和坡屋顶高度),地块内拟建相邻住宅禁止设置“高低配”。
2、物业管理用房、群众体育健身设施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用房等由土地竞得人建设后无偿移交给辖区所在地的政府相关部门(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
上述配套设施均须与主体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