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和·书香庭(书香园)
7300元/m²
3室(4) 4室(1)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以南,安居路以西,通湖路以东,八里湖大道加油站两侧
战疫情、稳就业、保民生,九江社保在行动。2月18日,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市社保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降费减负政策,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共渡难关。1月份,全市三项险种为企业减负5600多万元。截至2月17日,2325名参保个人、5679家参保企业受益。
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申请社会保险待遇的,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手续并按规定补发社会保险待遇。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企业可以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大厅操作指南步骤,每月6日至25日期间,登录企业网厅正常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未能按时办理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参保登记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办参保登记的,按政策进行办理,免收滞纳金和利息,不影响个人权益。
按照社会保险属地原则,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未能办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到参保登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补办,相关手续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逾期缴纳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不影响个人权益。对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可延缓六个月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疫情结束后,由参保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缓缴申请,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情况后,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施。
据了解,以上政策自我省启动一级响应之日(1月24日)起执行,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