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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补偿方案出炉,九江这个“城中村”即将拆迁!

2021-12-08 09:15:00 来源:住在九江 【 浏览字号:

近日,九江开发区官网发布了【七里湖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老九瑞路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决定的公告】,九江又一块城中村即将被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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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收范围为抗洪大道以西、老九瑞路以南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涉及七里湖街道辖区范围内的江西省农村信用社、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九江分院、九江船员培训中心、铁路宿舍等地块,涉及赛城湖管理处辖区范围内地块,以及红线范围内其他相关单位、个人房屋(房改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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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也节选了公告里部分关于征收补偿方案:

根据《九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九府发[2016]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鼓励选择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同时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选择补偿方式的,按货币补偿处理。

(一)货币补偿

1.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结构、面积以及土地使用权等因素,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评估,按市场评估价实行货币补偿。房屋基准价为:

征收个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且在同一规划区内属唯一住房的,按照36㎡建筑面积结算。

2.简易结构按《九江市房屋征收项目附属物补偿标准参照表》中的价格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不计算搬迁费、装修费。

3.被征收房屋证载用途为住宅、商业、办公等,但房屋所占土地为国有工业(综合)用地的,一律按办公(生产性企业)用房处理。

非住宅及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厂房、车间、仓储、宿舍,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4.模拟房改政策:只有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且承租人家庭符合房改条件的,经产权单位同意,被征收人按评估总价扣除模拟房改购买产权应支付价款及相关费用剩余对承租人给予补偿。

5.国有土地上未依法登记的建筑,对调查认定为合法的建筑或者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房屋评估基准价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二)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是指实施单位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以依法登记的房屋登记簿(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为准,按照就近面积套户型的原则。

还房安置点:汽车城安置小区、沿浔安置小区现房。

安置户型:按公布的房源面积表为准。       

2.结算方式:

(1)征收户按1﹕1比例等面积结算,增加的面积不找成新差、结构差、楼层差等差价。

(2)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10㎡以内(含10㎡)按安置房建设成本价2500元/㎡购买,10㎡以上按安置房市场价5580元/㎡购买。

(3)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大于产权调换安置房建筑面积的,超面积部分按本方案确定的价格实行货币补偿,同时给予货币补偿奖励。

(4)所有产权调换房屋不计成新差、楼层差,只计算结构差。房屋结构差价:土木--砖木190元/㎡、砖木--砖混182元/㎡、砖混--框架140元/㎡。结构差在结算时一并缴纳。

 3.分户后只享受一次超面积优惠购买政策。

4.被征收房屋面积小于36㎡结算方式

被征收个人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且在同一城区属唯一住房的,安置时补齐36㎡,不结算差价。超面积购买小于14㎡以内(含14㎡)按安置房建设成本价2500元/㎡购买,14㎡以外的部分按安置房市场价5580元/㎡购买。


此次征收的地块在九江也被叫做“沿浔村”是九江有着比较长历史的城中村之一,征收之后该片区会加快城市建设,完善功能配套,也可以缓解城市内部二元矛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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