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浔阳区官方网站发布《关于九江大中路历史文化景区一期改造提升房屋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关于对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中房地产估价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九房字[2018]23号)等有关规定,拟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担任本项目评估工作,现将征收房屋评估信息及房地产评估机构报名须知事项公告如下:征收范围:红线范围内大中路西段沿街市直管公房1楼店面及其所在楼栋因维修加固等需征收的其他房屋(仅限4层以下楼栋);具体详见征收范围图。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价格评估(含构筑物、附属物和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价值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对相关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估)。已列入九江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录中初审合格的评估机构。(一)报名授权书(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二)评估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资质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拟安排在本项目中的工作人员名单(盖公章);拟安排在本项目中负责评估工作的估价师(至少两名)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按照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两年内不得在浔阳区参与房屋征收估价工作。浔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虹大道66号浔阳区政府大楼五楼B521室)。1.评估机构确定后,负责本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常驻本项目。2.区住建局将征收过程中依据相关规定对选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加强管理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