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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里湖新区这些土地将被征收!

2025-10-15 10:06:00 来源:住在九江 【 浏览字号:

近期

八里湖新区官网发布了

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5年度第3批次城市建设项目用地)

拟征收约34.4955亩

一起来看看:

征收土地预公告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九江市濂溪区人民政府、柴桑区人民政府和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征收八里湖街道通畔垄村,赛城湖街道石桥村、王家墩村、塔水桥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具体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

    (一)所在图幅:涉及H50G057030、H50G056032幅图(图幅号按15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图幅号编写)

   (二)涉及八里湖街道通畔垄村,赛城湖街道石桥村、王家墩村、塔水桥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详见征地红线图(附件1),最终以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三)土地面积:约34.4955亩(最终面积以批准面积为准)。


      二、征收用途

     该批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用于八里湖新区公共实训基地、铁路北路、安居路项目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工作安排

20251010日至20251020日,濂溪区人民政府、柴桑区人民政府和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地上青苗、树木、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相关权利人配合调查,调查结果由参与各方签字确认。同时对拟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参保情况开展调查。

不能参加土地现状调查的,应当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不能参加又不委托他人,或者到场参加调查又不签字确认的,由八里湖新区管理委员会申请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四、有关要求

(一)拟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或者相关权利人应当根据调查工作的安排配合做好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等工作。

(二)自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种树、种草或者种植其他作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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